医疗纠纷的防范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4 17:41浏览量:2517

一,医疗纠纷的概念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两边及两边相关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患者的医治行为所形成的的成果存有不同观点,引起争议并诉诸法定程序处理的事情.
二,医疗纠纷发作的原因
1,责任心不强.
(1),病历记载缺点.如病史问询不详,对患者病况改变和处理计划记载不及时,不全面,未查看患者,凭片面幻想编写病志,或病历记载,手术过程记载与患者病况和实践不符,特别查看,医治,手术前的病历评论及与患者家族交待病况说话记载不全面.
(2),查看和调查患者不细心,不细心,不全面,不及时,尤其是值勤医生,护理对患者主诉和家族反映不耐心,不注重,一旦患者病况改变,发作严峻成果,成为患者家族投诉医院延误医治的主要内容.
(3),医治计划拟定草率,缺少有用的医治办法,或患者病况改变时不能及时调整医治计划,盲目自傲,不请示,不陈述,不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4),对危殆重疑问患者以不是本科疾病为由,互相推诿,不活跃抢救.形成不良成果.
(5)履行医嘱不细心,不及时,粗枝大叶,如发错药,打错针,输错血,形成医治过错.
(6)查看陈述描绘不清楚,成果不精确,如破绽百出,对有疑问的陈述成果不复查,不剖析,形成确诊医治失误.
(7),丢掉重要医疗诊治材料,如病历,查看陈述单,X片,病理腊块,标本等.
(8),术后主刀医生外出,不做告知,不做记载,患者呈现紧急状况,影响及时抢救医治.
2,技能水平有限,临床经历缺少.
(1),医学常识把握不全面,对某些疾病辨别,确诊,知道缺少,对病况的严峻程度估计缺少,未能及时会诊和转诊医治.
(2),对疑问病症医治手法和特别查看,特别医治的复杂性,风险性知道缺少和缺少操作经历,不能有用地防备和削减并发症,医治作用不满意.
(3),缺少药理常识,用药适应症挑选不妥,药物用法用量不精确,未能采纳防备药物副作用的有用办法.
(4),不能正确理解或简略照搬查看陈述成果,不结合临床实践中的状况,形成误诊误治.
(5),实习,进修医务人员,临床经历缺少,履行医嘱和医治办法处理不妥.
3,规章准则不执行
没有按规则细心履行首诊负责制,三级医生查房准则,分级护理准则,疑问病历评论准则,会诊准则,危殆重症患者抢救准则,术前评论准则,逝世患者评论准则,查对准则,病历书写标准与管理准则,交接班准则,技能准入准则等.
4,违背诊治操作惯例.
5,非医疗行为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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