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16 07:40浏览量:1850
当两边当事人就某件工作达成了共同的时分,就会相关的依据详细的内容签定必定的合同,合同两边当事人要依据合同来完结必定的工作。那么,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吗?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收拾一些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知识,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
归于实践性合同,由于定金的交给就归于实践性。
什么是定金合同
定金根据定金合同而发生,定金的性质是合同。所谓定金合同,是指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务完成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联系的从合同。其法令特征是:
(一)定金合同是从合同。缔结定金合同的意图在于确保债务人债务的完成,因而,定金对债务人与债务人的债务债务联系就具有附特点,详细表现在定金的发生、改变与消除,都依赖于主合同的发生、改变与消除。定金合同不能脱离主合同而独立存在。
(二)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定金合同有必要以书面形式缔结,口头约好无效。在实践中,一般有三种状况:一是独自缔结书面合同;二是在主合同中订有定金条款。这两种状况均应确定定金建立。三是尽管不具备上述条件,但是有定金交给和收取的现实,只需有定金收据作为证明,此种也应当确定定金合同建立。
(三)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担保法》第90条规则:“定金合同从实践交给定金之日起收效。”这一规则标明,定金合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在收效的时刻上与诺成性合同显着不同。
什么是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是和诺成合同相对应的。《我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对诺成合同的界说是:“以当事人两边意思表明共同,合同即告建立”。诺成合同为合同的基本形式。相对而言,实践合同是特例。实践合同中除两边当事人意思表明共同外,还需交给标的物。但交给标的物是合同建立的必备要件仍是合同收效的必备要件,则大有疑问。传统观念一般以为实践合同中交给标的物为合同建立的必备要件。换言之,没有交给标的物的,合同不建立。《我国大百科全书?法学》以为:“除两边当事人意思表明共同以外,需要什物给付,合同始能建立,为实践合同。”佟柔主编《民法原理)、马原主编《我国民法教程》等都持此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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