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路途交通
事故的严峻程度、触及规模等,划分为特别严峻路途交通事故(I级)、严峻路途交通事故(Ⅱ级)、较大路途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路途交通事故(Ⅳ级)四级。
(一)特别严峻路途交通事故(I级)。
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特别严峻路途交通事故:
1、现已或或许形成30人以上逝世,或100人以上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作路途交通事故,现已或或许形成特别严峻损害和丢失的;
3、因路途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情,现已或或许形成特别严峻损害和丢失的。
(二)严峻路途交通事故(Ⅱ级)。
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严峻路途交通事故:
1、现已或或许形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逝世,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作路途交通事故,现已或或许形成严峻损害和丢失的;
3、因路途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情,现已或或许形成严峻损害和丢失的;
4、其它严峻的路途交通事故。
(三)较大路途交通事故(Ⅲ级)。
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较大路途交通事故:
1、现已或或许形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逝世,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作路途交通事故,现已或或许形成较大损害和丢失的;
3、因路途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情,现已或或许形成较大损害和丢失的;
4、其它较严峻的路途交通事故。
(四)一般路途交通事故(Ⅳ级)。
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一般路途交通事故:
1、现已或或许形成3人以下逝世,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作路途交通事故,现已或或许形成必定损害和丢失的;
3、因路途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情,现已或或许形成必定损害和丢失的;
4、其它一般的路途交通事故。
获取相关协助请咨询德宏交通事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