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应该什么时候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10 11:26浏览量:1385

准生证的处理时刻是在怀孕前或怀孕后的三个月内,且女方到达晚育年纪(24周岁以上)而且夫妻两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听讼网小编搜集收拾了准生证的相关材料,将为您进行具体解读准生证的处理。
知道了准生证的处理时刻后,那么准生证该怎么处理呢?
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收取《生育服务证》。
二、填写夫妻两边基本情况后,由两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定见并盖章。
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阅并对《生育服务证》一致挂号、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特殊情况:关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依照处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阅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阅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一起回收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文中所说的《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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