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公证是国家公证安排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证明其与非
婚生子女树立养爸爸妈妈联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处理收养公证,由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统辖。
二、收养联系建立的条件
(一)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够被收养:
1. 损失爸爸妈妈的孤儿;
2. 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和儿童;
3. 生爸爸妈妈有特别困难无力抚育的子女。
(二)下列公民、安排能够作送养人:
1. 孤儿的监护人;
2. 社会福利安排;
3. 有特别困难无力抚育子女的生爸爸妈妈。
(三)收养人应一起具有下列条件:
1. 无子女;
2. 有抚育教育被收养人的才能;
3. 年满三十五周岁。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五)无爱人男性收养女人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纪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六)特别收养:
1. 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
旁系血亲的子女,能够不受“有特别困难无力抚育”、“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无爱人男性收养女人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纪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的约束。
华裔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能够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约束。
2. 继子女收养: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爸爸妈妈赞同,能够收养继子女,除男性收养女人,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纪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的条件外,能够不受其它条件约束。
3. 收养孤儿或许残疾儿童能够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约束。
4. 1992年4月1日之前,收养方与被收养方一起生活多年构成现实收养联系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处理收养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资料:
(一)收养人应提交:
1. 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2. 要求收养子女的请求书(主要内容包含:收养意图、有无子女、自己经济状况、有无抚育才能以及不优待、不遗弃被收养人的确保等);
3.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交结婚证,未婚者提交
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交离婚证明,丧偶者提交爱人逝世证明)及其复印件;
4. 收养人自己地点单位人事部分或地点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家庭、年纪状况和有抚育教育被收养人的才能的证明;
5. 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姻、子女状况证明;
6. 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不孕(不育)确诊证明;
7. 现实收养公证应出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一起生活多年的证明资料,如是捡拾的弃婴应出具捡拾弃婴的证明资料。
8.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应供给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证明,华裔收养的供给华裔身份证明。
(二)送养人应提交:
1. 夫妻两边赞同送养的书面定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地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城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分出具的子女状况和送养人有特别困难无力抚育子女的证明;
2. 社会福利安排为送养人的,需提交经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赞同送养的书面文件;
3. 孤儿的监护人有监护资历的证明和赞同送养的书面定见及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被收养人的户口证明或出生证明及其复印件。
(四)特别收养应提交:
1.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证明;
2. 到达
法定婚龄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户口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 被收养人有爱人的,提交爱人赞同其被收养的书面定见。
(五)收养人、送养人两边缔结的书面协议。
四、收养联系协议书应具有的内容:
1. 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名字、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及相互联系;
2. 收养的原因;
3. 一起送养人、一起收养人的意思表明;
4. 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意思表明;
5. 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权力与责任;
6. 收养开端的时刻;
7. 一起送养人、一起收养人和具有彻底行为才能的被收养人在协议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