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和土地证是一切买房人关怀的问题,有的当地两证合一,有些当地却是分开办的。而在分开办的当地有的开发商只给办房产证,这该怎么办呢?接下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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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00年11月4日,刘先生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商品房购销合同》,购买了一套185平方米的商品房,房子总价为50万元。2003年8月,刘先生入住该房子并获得房子一切权证,但因为该房子开发商一向没有将高楼土地分户发证的根底材料供给给相关部分,所以刘先生一直不能处理分户土地运用证。
2003年11月,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帮忙处理土地运用证,并付出违约金10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以为:刘先生与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购销合同》采用了法令规则的书面形式,协议的内容不违背法令规则,因而《商品房购销合同》合法有用,开发商未按《商品房购销合同》的约好帮忙刘先生处理土地运用证,构成违约。
开发商应当帮忙刘先生处理土地运用权改变挂号手续,并供给必要的证明文件,可是刘先生提出的关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生意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第十八条规则,要求开发商补偿违约金的诉讼恳求,因该规则是针对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获得房子权属证书的,而权属证书在实践中表现为房产证,而不是土地运用权证。因而刘先生这一恳求,因既无法令规则,且两边无约好,不予支撑。
刘先生对一审法院的判定不服,后又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终究驳回了刘先生的上诉。
【法令解读】
开发商在房产部分供给初始挂号,是办房证的一个条件。在实践中,处理产权证书的大致进程为:首要,开发商要向房管局供给完全的房子前期材料,如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拨地图、开工证、
土地出让合同或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运用证、竣工核验证、竣工图纸等。第二,依据上述材料,由测绘部分进行实地测绘并制作处理图。第三,依据实践测绘的面积成果到房管局生意部分立契过户。第四,凭仗生意契约,房管局房政部分审阅后装订完备的档案并制证、发证。从这个进程看,要把房产证按期地处理出来,开发商起首要效果。
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运营处理条例》第33条规则: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
商品房交付运用之日起90日内,处理土地运用权改变和房子一切权挂号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出售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内,处理土地运用权改变和房子一切权挂号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帮忙商品房购买人处理土地运用权改变和房子一切权挂号手续,并供给必要的证明文件。两边签定的《商品房生意合同》第15条也约好: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运用后,将处理权属挂号的材料报产权挂号机关存案。本案中,向房子产权挂号机关供给必要的证明文件(存案,处理初始挂号),既是开发商的法定责任,也是合同约好的责任。吴某在合同签定后没有获得房子权属证书,系因为开发商没有向房子产权挂号机关供给必要的证明文件形成,故开发商应承当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