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咱们许多人或许都会接触到有关光船租借合同的概念是什么的这类的问题,可是由于咱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许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
一、光船租借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光船租借合同,是指船只租借人向承租人供给不装备船员的船只,在约好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运用和营运,并向租借人付租借金的合同。在法令性质上,光船租借合同是一种船只租借合同。
二、光船租借合同的特征
1.租借人只担任供给船只自身,租船期间船长、船员由承租人雇佣并付出薪酬,船用燃料、物料、物资等也都由承租人供给并承当费用。
2.光船租借期间船只的占有权和运用权搬运给承租人,但船只的处分权依然归于租借人。
3.光船租借权的设定、搬运和消除,应当向船只挂号机关挂号,未经挂号的,不得对立第三人。
光船租借合同的内容
首要包含租借人和承租人的称号、船名、船籍、船级、吨位、容积、航区、用处、租船期间、交船和还船的时刻和地址以及条件、船只查验、船只的保养修理、租金及其付出、船只稳妥、合同免除的时刻和条件,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三、租借人的首要权力与职责
1.租借人交船的职责。光船租借合同下,租借人应当在合同约好的时刻和地址,向承租人交给约好的船只以及船只证书。租借人应当慎重处理,使船只适航。船只还应当适于合同约好的用处。
2.租借人的权力担保职责。租借人有必要确保承租人在租借期间内有权依合同占有和运用船只。假如因船只
所有权争议或许租借人所负债款致使船只被扣押的,租借人应当确保承租人的利益不受影响,致使承租人遭受丢失的,租借人应当负
补偿职责。
3.租借人不得典当船只的职责。在光船租借期间,未经承租人事前书面赞同,租借人不得对船只设定典当权,假如违背此职责并给承租人带来丢失的,应当担任补偿。
租借人的首要权力是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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