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妇女产业承继权的现状
在旧我国,家庭产业只能由家庭中男性成员占有和承继,寡妇再嫁不得带走产业,出嫁的女儿也不能承继爸爸妈妈的遗产。解放以后,我国妇女与男人相同获得了家庭产业的一切权和承继权。现在的大多数家庭,夫妻同是家庭产业的一切者,相等地分配和运用家庭产业,夫妻相互承继遗产和子女相等承继爸爸妈妈遗产等权力得到实在的确保;可是,现在不管在我国的城市或村庄,仍是在遥远山区或少数民族中仍时有侵略妇女产业承继权的事例发作。
1、我国城市中侵略妇女产业承继权的详细事例
——厦门的吴女士的父亲在香港因意外过世,给四个子女留下一处房产,但没有立下遗言。后来她的大哥将
房产证上父亲的姓名换成了自己。吴女士成婚后,该房一向由大哥及父亲抱养的两个哥哥寓居。1993年,该处房产被拆迁,三个哥哥都得到了安顿房,只有吴女士没有得到任何
补偿。哥哥的理由是:“女儿没有承继权。”吴女士感到冤枉:“不是说男女相等的吗,为什么这样对待我?”(据2002年3月11日厦门日报)
2、我国村庄和遥远山区妇女产业承继权的详细事例
——河南省濮阳市妇联宣布的查询报告中说:“他们在濮阳五县一区选取了6个村,专门展开了一次村庄妇女产业权益被危害的状况查询。查询后发现,6个村中都存在村庄妇女产业被危害的状况,其间尤为杰出的是产业承继难和责任田、宅基田得不到执行问题。“‘嫁出去的闰女,泼出去的水’,女子出嫁后,对爸爸妈妈遗产不该该有承继权。”检查标明,许多村庄妇女对这种观念予以默许,在产业承继问题上挑选了主动抛弃。即便仅有8%的妇女要求依法承继,也难以抵抗宗族中人的对立。如乡民管某是独生女,出嫁后,她尽已所能照料爸爸妈妈,其母逝世后,她把自己大女儿的户口迁到娘家,与父亲一起日子,以照料白叟。可是父亲逝世后,宗族一起对立她承继遗产,其堂侄还在原归于她的宅基地上翻盖新屋。
——海南省文昌县的谭小姐倾诉:她父亲前些年逝世后,母亲没有多久也带着妹妹改嫁了。父亲留下了两个铺面,两栋房子和一些责任田。但村子里的人说,她要年满十八岁才干承继。其时这些房产便由其胞叔办理。
2001年,谭小姐总算年满18岁了,决议提出承继房产。但胞叔告诉她,依照当地的风俗,女人是泼出去的水,是没有承继权的,其父亲的遗产只能交由他来处理。(据2001年4月17日海南视窗)
——2002年我国(海南)变革开展研究院对西部12省(区、市)村庄进行了归纳查询,在问到妇女对包含土地运用权在内的产业承继权时,妇女对承揽土地的承继权显着小于男性。有13.9%的受访者答复“女孩”、“妻子”不能承继土地运用权,而“男孩”和“老公”则能够承继。这种显着的性别轻视,标明村庄传统风俗对妇女产业承继权的强壮影响。
3、我国部分少数民族在处理产业承继权时的风俗
(1)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人口4132人,首要散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族根本上实施
一夫一妻制和严厉的氏族外婚。各相互通婚的氏族成员之间,大多数亲上加亲。家庭中男女位置不过火悬殊,唯产业承继权一般归于男人。
(2)普米族
云南普米族的家庭实施大家庭制,一般两、三代再分居。每一个家庭,构成了普米族社会和经济的根本单位。家庭内部实施团体出产,仅按性别、年纪差异,作恰当分工,全部收入和产品一起消费。在分居产中,家业由男人平分,妇女没有产业承继权。
(3)回族
关于产业承继权回族的风俗是给一切的儿子和一切女儿都有承继权。爸爸妈妈亲身后,女儿能够分得儿子份额的一半的遗产。
二、我国妇女产业承继权在法令、法规中的详细规则
依据我国《宪法》、《承继法》以及其他有关法令规则,妇女(包含出嫁女和再婚寡妇)有与男人彻底相等的承继权。我国《宪法》第48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明的、社会的和家庭的日子等各方面享有同男人相等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则:“妇女享有同男人相等的民事权力。”《承继法》第9条规则:“承继权男女相等。”这些法令条款为妇女享有同男人相等的承继权供给了充沛的法令依据。依照上述法令明文规则的承继权男女相等准则,妇女不管已婚未婚,均有与男人相等的承继权。由于已然成婚的男人有承继权,那么已婚的妇女天然也有承继权,不能因女儿出嫁便不允许其承继,不然就是违反了承继权男女相等的准则。一起已然妻死另娶的老公承继已死妻子的产业不受任何约束,那么老公逝世后妻子承继其产业也不该予以阻遏,寡妇带走她承继的产业改嫁是契合承继权男女相等的准则的。
别的,承继遗产的份额上男女也应相等。《承继法》规则了承继权男女相等,夫妻一方逝世后另一方再婚时有权处置所承继的遗产。
在《妇女权益确保法》中对妇女的产业承继权愈加作了清晰的规则:
第二十八条 国家确保妇女享有与男人相等的产业权力。
第二十九条 在
婚姻、家庭
共有产业联系中不得危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第三十条 村庄区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规范宅基地,妇女与男人享有相等权力,不得危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成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遭到确保。
第三十一条 妇女享有的与男人相等的产业承继权受法令维护。在同一次序法定承继人中,不得轻视妇女。丧偶妇女有权处置承继的产业,任何人不得干与。
第三十二条 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首要奉养责任的,作为公婆的榜首次序法定承继人,其承继权不受子女代位承继的影响。
三、我国妇女产业承继权在日子实践中,往往得不到确保的原因
1、前史文明的原因
我国阅历了一个绵长的封建时代,“三从四德”,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是千年的古训。“三纲”是西汉儒家董仲舒在孔、孟学说的基础上首要清晰提出的一种封建主义社会政治、伦理思想的教义。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种封建教义归纳了我国历代封建社会的首要社会、政治制度,包含君主专制、等级特权、宗教法制等等。它也贯穿在我国传统法令文明中,至今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极大的阻止和损坏效果。
有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一对夫妻吵架,男人气冲冲地说:“依照周礼,你这样的人我早就休了。”太太说:“请问我的老公,周礼何人拟定?”老公无不骄傲地说:“当然是周公所制。”太太说:“要是周婆拟定的话,是我休了你!”
由于几千年的封建前史都是男人的全国,男人拟定的法令,产业承继权必定有利于男人,必定危害妇女的产业承继权。
2、尘俗的成见原因
巨大的革新导师列宁说过:“几千年的习惯实力,是最可怕的实力。”法与风俗是不同社会形态和条件下存在的社会规范,它们都是所在的社会物质条件和文明条件的反映。风俗是人们在绵长的 出产和日子实践中自发地构成的。
“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这个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风俗还根深柢固地在许多人的脑筋中生根。用一份陪嫁品“打发”出嫁女,存在于许多当地的风俗和传统观念中。有些当地的“乡规民约”也显着轻视妇女的权益。
3、社会阶层分解的原因
在当代我国社会阶层的上层、中上层中妇女所占的份额较少,而在社会中下层甚至底层中,妇女所占份额较大。这是由于就整体状况而言,妇女不管在对安排资源和经济资源,仍是在对文明资源的具有上,均与男人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关于大多数妇女来说,她们一起有必要应对两种应战,既要对立自己在公共日子范畴里所遭到的轻视,也要对立自己在私人日子范畴中所遭致的不相等对待。女人在弱势集体中所占份额较大的现实标明:她们的生计与开展条件一起遭到社会联系和天然联系的两层约束,她们是需求社会救助与家庭搀扶的弱势集体。这也说明晰为什么在法令上需求拟定《妇女权益确保法》的原因。
4、法令的可操作性原因
从整体上看,依据宪法第二章第四十八条关于男女平权的根本精力,我国政府专门拟定了《妇女权益确保法》,为妇女权益的确保供给了有力的法令确保。可是在《妇女权益确保法》中对侵略妇女权益者应怎么惩办,没有清晰的法令规则。别的,我国是一个经济和社会开展不平衡的国家,城乡、区域、集体之间妇女位置的进步也不平衡。这就构成了一些不合理的土政策规则,它们实施后的实践效应与宪法规则的男女相等的整体准则有着较大的差异。
再则,《承继法》中“自承继开端之日起超越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的规则,也使有些对法令知识了解不行的妇女,失去了诉讼的时刻。诉权是民事主体的一种根本权力,它不能被掠夺。《民法通则》榜首百三十七条规则:“诉讼时效时刻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力被危害时核算,可是,从权力被危害之日起超越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维护。”“不予维护”的是胜诉权,但还有经过法院调停的或许。而《承继法》第八条规则:“承继权胶葛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承继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权力被侵略之日起核算,可是,自承继开端之日起超越二十年的,不得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