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4 19:03浏览量:567

一、怎么参保?
员工参保由用人单位一致到社会保障经办组织处理《南京市民卡》(以下简称市民卡),按规则处理有关参保手续,实施缴费责任后,员工自缴费次月起享用根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怎么缴费?
用人单位依照在职员工薪酬总额的9%交纳,在职员工依照自己薪酬收入的2%交纳,退休人员不缴费。员工个人交纳的根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在在薪酬中代为扣缴。
三、个人账户怎么树立与运用
按自己缴费基数必定的份额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不只可用于付出契合根本医疗保险的一般门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以及员工住院、门诊慢性病、门诊统筹、门诊特定项目等费用中个人担负的费用,且可付出体检、门诊、住院、购药等个人自理及自费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资金不足付出时,由个人现金付出。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一切,能够结转运用和依法承继,一般不得提取现金。
四、参与大病医疗救助有何规则
凡参与本市乡镇员工根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要参与大病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费原则上由参保人员(含退休、退职人员)个人按每人每月10元规范交纳,其间:在职员工由参保单位按月一致代扣代缴;灵敏工作人员由个人按月交纳;退休、退职人员每月直接从自己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或由单位请求代扣代缴。
五、什么是“起付规范”和“最高付出限额”
起付规范又称起付线,是指统筹基金开端付出前,按规则有必要由参保人员个人担负的医疗费用额度,也便是一般所说的统筹基金付出的“门槛”费;最高付出限额,便是一般所说的统筹基金给付的“封顶线”,是指统筹基金所能付出的根本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
现在,我市参保人员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和住院均要担负起付规范。一个天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付出限额为18万元;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不设最高付出限额。
六、不属于根本医疗保险付出规模的医疗费用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付出的;
(2)应当由第三人担负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担负的;
(4)在境外就医的。
七、门诊统筹待遇规范及费用结算
在一个天然年度内,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发作的契合规则的医疗费用,起付规范以下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付出;起付规范以上、最高付出限额以下的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一起分管。
门诊统筹待遇规范表
人员类别在职员工退休(职)人员建国前老工人
起付规范1200元1000元200元
补助份额社区医疗组织70u0%
其他医疗组织60e�%
最高付出限额200030004000
八、参保员工怎么就医、购药?
1、参保人员门诊、住院就诊有必要出示自己市民卡并刷卡就诊,门诊须奉告医院就诊类别(如门诊慢性病、门特),对未出示卡证或就诊类别奉告不清的,参保员工就医时所发作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付出。
2、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须出示自己市民卡,奉告就诊类别(如门诊慢性病、门特),按有关方针刷卡购药,因特殊情况由他人代购药品时,须出示参保人员及代购人的身份证,并由药店挂号存案。
3、门诊统筹实施以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参保人员可在乡镇员工根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组织或参照社区处理的医疗组织进行首诊;专科医院可作为整体参保人员首诊医疗组织。参保人员需转诊的,由首诊医疗组织担任转诊,急诊、抢救不受此约束。门诊慢性病补助限额运用完今后,从下一笔费用起直接享用门诊统筹待遇,在原门慢定点医疗就诊慢性病不需要转诊。门诊特定项目补助限额运用完今后,有必要按门诊统筹的规则处理转诊手续并运用一般病历,方可享用门诊统筹的待遇。在药店购药不享用门诊统筹待遇。
门诊统筹统筹转诊定点医疗组织名单
序号编码医疗组织名单组织等级
1H0001江苏省人民医院三
2H0002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隶属医院及东院三
3H0003南京市鼓楼医院及北院三
4H0004南京市榜首医院及南院三
5H0005东南大学隶属中大医院及北院三
6H0006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三
7H0007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三
8H0009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四医院三
9H0042江苏省中医院三
10H0043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三
11H0044江苏省第二中医院三
12H0045南京市中医院三
13H0008第二军医大学长征医院南京分院三
14H0010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三
15H0369南京同仁医院参照三级
16H0382南京明基医院参照三级
九、大病医疗救助
大病医疗救助基金首要处理参保人员在一个天然年度内因患大病、重症,发作的超越根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付出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付出规模、规范按根本医疗保险规则履行。对根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付出限额以上契合医保规模的医疗费用,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付出份额为95%。
十、住院医疗费用二次补助
凡契合员工医保规则规模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个天然年度内,个人付出金额在2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补助55%,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越6万元/人·年。关于80周岁以上的退休(职)人员,个人付出金额在2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补助6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越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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