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是无效保险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27 18:54浏览量:1572
怎样认定是无效稳妥合同
无效稳妥合同是指稳妥合同的形式上契合法令的规则,可是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上不契合法令的规则,然后导致合同损失效能。
榜首,主体不合格。签定稳妥合同的当事人稳妥主体资历不合格,包含没有彻底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投保产业的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稳妥人没有所承稳妥种的权利能力、稳妥代理人超出险种授权规模、没有稳妥经营资历等。
第二,意思表明不真实,稳妥合同中当事人的意思表明不真实主要有诈骗或钳制和严峻误解两类状况。稳妥诈骗行为指当事人成心隐秘真实状况,致使对方作出错误判断的行为;钳制指当事人以必定的条件要挟,对方为防止要挟或许形成的危害而被逼承受不平等的条件缔结合同的行为;严峻误解是指投保人缔结合同的意图与其合同内容严峻不符,只需当事人举出对方有诈骗、钳制的依据或许严峻误解的理由,就可恳求法院或许裁定组织吊销该合同或许宣告该合同无效
第三,客体不合法。客体指当事人投保的目标,客体不合法包含以下几种状况:风险不存在、没有声明的重复稳妥、未经授权的逝世稳妥合同以别人的生命为稳妥标的的逝世稳妥合同、虚报年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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