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出抚育费,既是职责也是法定职责。可在此类胶葛中,常有人以经济困难为由,回绝付出。抚育费不给会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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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育费不给会判刑吗
我未婚生子,由于家庭暴力无法我离家出走,这下本来别离协议,孩子归男方,女方每月三百抚育费,女方不看孩子。我打钱时男方口头说不会以孩子的名义向我要一分钱,可现在他发信息又要要钱。请问我还给抚育费吗?不给会坐牢吗?
律师回答:
当付出抚育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许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资产折抵子女抚育费。实际操作中,很多人以经济困难等原因延迟乃至回绝付出抚育费。但不管离婚与否,爸爸妈妈两边都有抚育子女的职责,任何一方都不得回绝实行抚育职责。假如一方回绝实行抚育职责,未成年子女可按下列不同状况处理:
(一)夫妻是自愿离婚,对孩子的抚育费已有协议的,假如现有一方回绝抚育,抚育的一方能够依照当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群众团体以及对方单位安排的力气,做通对方的思维教育工作。未成年的子女也能够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八条规则 当事人未在规则的期限内交纳社会抚育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育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交纳的,由作出征收决议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恳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
(二)本来抚育费是经人民法院判定或经人民法院调停达成协议的,一方回绝实行,抚育的一方能够代为未成年子女恳求人民法院依照《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履行,即:“对拒不履行有关抚养费、抚育费、生活费、产业切割、遗产承继、探望子女等判定或裁决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履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履行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