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及限额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21 14:22浏览量:2890

摘要:被稳妥机动车在路途交通事故中有职责的补偿限额 逝世伤残补偿限额 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补偿限额 8000元人民币
产业损失补偿限额 2000元人民币
被稳妥机动车在路途交通事故中无职责的补偿限额 逝世伤残补偿限额 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补偿限额 1600元人民币
产业损失补偿限额 4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稳妥根底费率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车辆大类 序号 车辆明细分类 保费
一、家庭自用车 1
家庭自用轿车6座以下 1,050
2
家庭自用轿车6座及以上 1,100
二、非经营客车 3
企业非经营轿车6座以下 1,000
4
企业非经营轿车6-10座 1,190
5
企业非经营轿车10-20座 1,300
6
企业非经营轿车20座以上 1,580
7
机关非经营轿车6座以下 950
8
机关非经营轿车6-10座 1,070
9
机关非经营轿车10-20座 1,140
10
机关非经营轿车20座以上 1,320
三、经营客车 11
经营租借租借6座以下 1,800
12
经营租借租借6-10座 2,360
13
经营租借租借10-20座 2,580
14
经营租借租借20-36座 3,730
15
经营租借租借36座以上 3,880
16
经营城市公交6-10座 2,250
17
经营城市公交10-20座 2,520
18
经营城市公交20-36座 3,270
19
经营城市公交36座以上 4,250
20
经营公路客运6-10座 2,350
21
经营公路客运10-20座 2,620
22
经营公路客运20-36座 3,420
23
经营公路客运36座以上 4,690
四、非经营卡车 24
非经营卡车2吨以下 1,200
25
非经营卡车2-5吨 1,630
26
非经营卡车5-10吨 1,750
27
非经营卡车10吨以上 2,220
五、经营卡车 28
经营卡车2吨以下 1,850
29
经营卡车2-5吨 3,070
30
经营卡车5-10吨 3,450
31
经营卡车10吨以上 4,480
六、特种车 32
特种车一 6,040
33
特种车二 2,430
34
特种车三 1,320
35
特种车四 5,660
七、摩托车 36
摩托车50CC及以下 120
37
摩托车50CC-250CC(含) 180
38
摩托车250CC以上及侧三轮 400
八、拖拉机 39
农用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 待定
40
农用型拖拉机14.7KW以上 待定
41
运送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 待定
42
运送型拖拉机14.7KW以上 待定
(1、座位和吨位的分类都依照“含起点不含结尾”的准则来解说;
2、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冷藏车;特种车二:用于牵引、清障、打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拌和、发掘、推土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作业的监测、消防、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3、挂车依据实践的运用性质并依照对应吨位卡车的50%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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