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作争议的事例剖析
事例:
张××于1998年6月至2009年8月在西安市××世界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上班,并与该公司签订了劳作合同。自2009年2月份开端至2009年8月份,西安市××世界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共拖欠张××7个月的薪酬,每月薪酬为2100.40元,合计14702.80元。无法张××2009年7月向西安市××世界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了辞去职务请求,2009年8月25日经西安市××世界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免除与张××的劳作联系。之后两边因付出拖欠薪酬、经济
补偿金以及社会保险发作劳作争议,张××向西安市碑林区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出了劳作裁定请求。
承受委托后,律师对案子进行了详细深化的研讨与剖析,搜集并整理了有关依据资料,依据《劳作法》以及《劳作合同法》的有关规则,律师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出了四点详细的署理定见:
一、依据法令规则,被诉人应当付出拖欠申诉人2009年2月至2009年8月的薪酬以及付出申诉人在职期间的加班薪酬;
二、被诉人依法应当向申诉人付出11.5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24154.60元;
三、被诉人应当向申诉人付出2009年4月至2009年8月的午饭补助;
四、按照法令、法规的规则,被诉人应当为申诉人补缴社会保险费,并为申诉人处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联系搬运手续。
剖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请求人张××其时向被请求人西安市××世界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辞去职务请求书中,并没有说到因为公司长时间薪酬故提出了辞去职务,而是张××因其本身的原因自愿提出辞去职务。
依据《劳作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有关规则,劳作者有必要是因用人单位拖欠薪酬、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作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等违背劳作法规的景象劳作者免除劳作合同的,劳作者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付出经济补偿。担任本案审理的劳作裁定员在与律师就本案交换定见过程中,就提出了假如劳作者在辞去职务请求中并没有说到因用人单位拖欠薪酬等违背劳作法规的原因提出辞去职务的,而是劳作者自愿提出辞去职务的,不契合《劳作合同法》规则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的条件。
但律师的观念是,尽管本案的请求人张××在辞去职务请求中没有说到因为西安市××世界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长时间拖欠其薪酬才提出辞去职务的,可是本案现实上确实是因为被请求人西安市××世界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拖欠请求人张××长达7个月的薪酬,张××才提出辞去职务的,并且西安市××世界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也供认拖欠张××薪酬的现实,张××要求该公司付出经济补偿实质上是契合了《劳作合同法》规则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的条件。
通过律师与担任本案审理的劳作裁定员的屡次交流交换定见,西安市碑林区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于2011年1月27日作出裁定判决书,终究判决支撑了律师关于西安市××世界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张××付出11.5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金的署理定见,一起也支撑了律师上述的其他三项署理定见。至此,律师署理的张××与西安市××世界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因薪酬、经济补偿金以及社会保险发作劳作争议一案已全面胜诉而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