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诉讼文书款式(试行)》的规则,结合审判作业实践,知识产权案子判定书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现实和理由,判定确认的现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根据,判定成果和诉讼费用的担负;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日期、人民法院印章等。
一、案由
案由部分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子案由规则(试行)的告诉》的规则,一是要清晰标明案由归于
知识产权合同胶葛、知识产权胶葛、不正当竞争胶葛中的哪一种;二是能够确认详细案由的,要详细写明;三是案由的确认,应当以本院立案庭检查确认的案由为根据,直接引证;四是关于一、二审案由不一起的,如有必要调整可在“本院认为”部分作调整。此外,关于案由的确认一般只作方式要件的检查,不作本质内容考虑。
二、当事人主体资格及托付代理人
1.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
名字、性别、出世年月日、民族、工作、作业单位、职务和住址。假如当事人有两处以上住址的,应当以其身份证上载明的住址为准。
2.当事人是法人的,应当写明法人的称号、住所地(即法人的首要经营地或首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名字、职务。
3.当事人是其他安排的,应当写明其他安排的称号、住所地,首要担任人的称号、职务。
4.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乡村承揽经营户或个人合伙的,在表述上应有所区别。一是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应以其经营执照挂号的户主(业主)为当事人,并注明其是该字号的户主。关于户主内容的表述,与“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内容一起。二是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应当以依法核准挂号的字号为当事人,并由合伙担任人为诉讼代表人。三是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为一起诉讼的当事人。其表述内容与“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内容一起。四是个人合伙或许个体工商户被过错地挂号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应按个人合伙或许个体工商户对待。
5.托付代理人的表述。律师作为托付代理人的,只写明律师的名字和其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即可;公民作为托付代理人的(包含当事人的员作业为代理人),其表述内容与“当事人是自然人的”一起。
三、当事人诉讼请求
1.作为一审案子,对原告诉讼请求的详细事项应逐项表述;归于被告或许第三人辩论的内容能够进行归纳描绘;关于两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争议现实和理由部分内容可归纳归纳。关于一审案子的依据,在诉讼请求后逐个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