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名字有用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05 08:40浏览量:595

不少女人以为,假如将自己姓名加到房产证上去,那么到时分假如离婚,能够分到更多。实际上真的是这样么?
让我们来看一个比较极点的比方:
话说张先生和王小姐成婚了。婚房是两家人一同出资买的,总价100万。可是张先生家里出了90万,王小姐家只出了10万。办房产证的时分,王小姐期望将自己的姓名加上,而张先生则很是大度,尽管他家出了总价的90%,但张先生为了表明诚心,坚持不写自己的姓名,所以房产证上只要王小姐的姓名。过了没几年,由于种种原因,夫妻两人感情破裂了,离婚的时分面对产业切割。此刻这套房子现已增值到了200万。那么法官会怎么判定呢?
法官的判定是:这套房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应该以为是两边爸爸妈妈出资依照比例一起具有,也便是说,张家占了90%的股份,王家占了10%的股份,离婚的时分,张家能够得到180万,王家则是20万。【可参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这个思路便是合伙经商的思路,俩家买房就依照出资比例来分配,跟你写不写姓名是没什么联系的。女方假如只出10%,就算男方姓名都不写,到头来仍是10%的股份。所以呢,最好你能出到50%,这样便是严厉的对半分了。
其实买过房子的人早就知道,在房产证上是能够写明比例比例的,比方男方爸爸妈妈给小夫妻俩买了房,那么公公婆婆当然也能够要求将自己姓名加到房产证上去,这样一来房产证上就会有n个姓名,然后注明每个人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好,现在你将自己姓名加上去了,可是持有比例只要1%,这也没啥意思是吧。假如你强烈要求公婆的姓名不能上房产证,那么人家会怎么想?
现在夫妻成婚,完全由一方承当买房费用的很少,绝大多数都是两边一起承当,那么就依照出资比例来决议比例。所以加不加姓名其实含义不大,关键是看谁出的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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