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关于建筑面积争议的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21 20:17浏览量:1319

1.什么是修建面积?
修建面积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修建面积,一部分是分摊的共用修建面积。它的核算公式是:修建面积=套内修建面积 分摊的共用修建面积。
2.什么是套内修建面积?
套内修建面积包含三个部分:套内运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修建面积。它的核算公式是:套内修建面积=套内运用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 阳台修建面积。
3.套内墙体面积包含什么?
套内墙体面积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共用墙体面积,一部分对错共用墙体面积。共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悉数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4.什么是分摊的共用修建面积?
共用修建面积是指由整幢楼的产权人一起一切的整幢楼共用部分的修建面积。分摊的共用修建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共用修建面积。共用修建面积和分摊的共用修建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依照法令、法规的规则对其享有权力,承当职责。未经整体共有人或业主大会依法定程序赞同,任何人都不得侵吞或改动全楼共用修建空间原始规划的运用功用。分摊的共用修建面积=套内修建面积×共用修建面积分摊系数
5.共用修建面积的分摊准则是什么?
①共用修建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共用修建面积为本幢内的共用修建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共用修建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子内。②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共用修建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部分规模服务的共用修建面积,由获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屡次分摊共用修建面积的,别离核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共用修建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共用修建面积之和。③共用修建面积分摊后,不区分各套商品房分摊的修建面积的详细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吞或改动原规划的运用功用。
6.哪些共用修建面积能够分摊?
整幢楼的以下共用面积能够分摊:①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共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纳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勤警卫室、物业办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用上为该修建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②套与共用修建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含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③核算修建面积的房子,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
7.哪些共用修建面积不能分摊?
①库房、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独自具有运用功用的独立运用空间。②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子。③为多幢房子服务的警卫室、办理(包含物业办理)用房。
8.面积变了,购房者能够退房吗?
经有关部分赞同今后,商品房的面积能够改变,但要在10日内告诉购房者。在接到告诉的15日内,购房者能够作出退房的书面答复。在此期间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赞同改变。
开发商没有在规则的期限内告诉,购房者有权退房。假如退房,开发商要承当违约职责。
9.面积差错比的公式是什么?
面积差错比=产权挂号面积-合同约好面积
合同约好面积×100%
10.处理房子面积胶葛的准则是什么?
合同有约好的,依照约好处理;合同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的,依照以下准则处理:
(1)面积差错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依照合同约好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撑;
(2)面积差错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撑。买受人赞同持续履行合同,房子实践面积大于合同约好面积的,面积差错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依照约好的价格补足,面积差错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当,一切权归买受人;房子实践面积小于合同约好面积的,面积差错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差错比超越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参阅法条:《商品房出售办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照赞同的规划、规划建造商品房。商品房出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私行改变规划、规划。
经规划部分赞同的规划改变、规划单位赞同的规划改变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度、朝向改变,以及呈现合同当事人约好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许运用功用景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改变建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诉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告诉抵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告诉抵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承受规划、规划改变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改变。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则时限内告诉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当违约职责。
参阅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胶葛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运用的房子套内修建面积或许修建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好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好的,依照约好处理;合同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的,依照以下准则处理:
(一)面积差错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依照合同约好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撑;
(二)面积差错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撑。买受人赞同持续履行合同,房子实践面积大于合同约好面积的,面积差错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依照约好的价格补足,面积差错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当,一切权归买受人;房子实践面积小于合同约好面积的,面积差错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差错比超越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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