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证件简介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04 17:52浏览量:55

离婚证的概念
离婚证,是男女两边合法免除夫妻联系的法令文书,收取离婚证之时,便是夫妻联系完结之日。
婚姻挂号机关向请求离婚挂号的夫妻颁布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一、受理请求离婚挂号的夫妻提出的请求并核对其应当提交的法令文件;
二、婚姻挂号机关清晰奉告请求离婚挂号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则的挂号离婚的条件;
三、问询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志愿是否共同,有贰言的应当从头洽谈达到共同;
四、问询关于子女抚育及产业、债款的处理是否有贰言,如有,应当从头洽谈共同;
五、填写《请求离婚挂号声明书》,并在婚姻挂号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挂号员面前宣读《请求离婚挂号声明书》,填写《离婚挂号处理表》。
请求离婚挂号的当事人在实行上述程序后,婚姻挂号员按下列过程颁布离婚证书:
一、向两边当事人再次核实名字、出生日期、离婚志愿;
二、婚姻挂号员奉告其收取离婚证后两边的法令联系,与子女的联系及各自应尽责任;
三、在《离婚挂号处理表》上签名或许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身处理,不得由他人署理;
四、刊出两边的结婚证,颁布离婚证;
五、宣告免除两边夫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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