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期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7 16:01浏览量:2147
行政诉讼的统辖是法院内部各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子的权限分工。下面听讼网小编处理了上海法令咨询热线中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希望能协助到你,如有其它网上免费法令咨询疑问,可请求参加听讼网法令咨询qq群,进行法令服务咨询。行政诉讼是有期限的,依据不同类型的行政诉讼案子,法令规则是这样的:
1.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有三种状况:
①当事人能够直接提起诉讼或许自由挑选诉讼的案子,在知道作出详细行政行为决议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②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或许当事人挑选行政复议后诉讼的,在接到复议决议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议的,请求人能够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2.立案期限。
人民法院接到诉讼状后,须在7日内立案,或许作出裁决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决不服,能够提出上诉。
3.第一审期限。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作出第一审判定。遇到特殊状况能够请求延伸。
4.提起上诉的期限。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定,须在判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决,须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
5.第二审期限。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定,遇到特殊状况能够请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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