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是一种特别的用工方式,由于用工单位和差遣单位不同,劳作者跟差遣单位,那么劳作者怎样核算工龄呢?
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一篇文章,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劳务差遣工龄核算
《施行法令》第10条规则:劳作者非因自己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作业的,劳作者在原用人单位的作业年限兼并核算为新用人单位的作业年限。
原用人单位现已向劳作者付出经济
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免除、核算付出经济补偿的作业年限时,不再核算劳作者在原用人单位的作业年限。所以在施行法令公布之后,劳作者再被差遣的,工龄依然接连核算。
(1)依法与差遣单位
《劳作合同法》第65条规则:被差遣劳作者能够依照本法第36条、第38条的规则与劳务差遣单位免除劳作合同。
(2)待遇
①《劳作》第63条规则:被差遣劳作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作者同工同酬的权力。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作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许附近岗位劳作者的劳作酬劳确认。
②《劳作合同法》第61条规则:劳务差遣单位跨地区差遣劳作者的,被差遣劳作者享有的劳作酬劳和劳作条件,依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范履行。
③《劳作合同法》第58条规则:被差遣劳作者在无作业期间,劳务差遣单位应当依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则的最低工资规范,向其按月付出酬劳。
④劳务差遣单位跨地区差遣劳作者的,被差遣劳作者享有的劳作酬劳和劳作条件,依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范履行。
(3)被差遣劳作者的政治权力
《劳作合同法》第64条规则:被差遣劳作者有权在劳务差遣单位或许用工单位依法参与或许安排工会,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