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医疗事故责任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22 05:37浏览量:693
在每次的手术中,都会存在的必定的危险,医疗事端就有可能发作。在发作医疗事端之后,就需要确认事端的责任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则,医疗事端的责任人要遭到处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怎么确认医疗事端责任人
(1)直接责任人员:责备任人的行为与病员的不良成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联系,是对不良后果起决定效果的人员。
(2)直接责任人员:责备任人的行为与病员的不良成果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络,是形成不良成果的条件,不是起决定效果的人员。
(3)在复合原因形成的成果中,要辨明首要责任人员和非必须责任人员,别离根据他们在形成不良成果过程中所起的效果,确认其所负责任的巨细。
(4)要区别详细施行人员的直接责任与辅导人员的直接责任。假如是详细施行人员授命于辅导人员施行的行为,或在施行中施行人员提出过纠正定见,未被辅导人员采用而形成不良成果的,由辅导人员负直接责任。假如施行人员没有向辅导人员照实反映患者状况或拒绝执行辅导人员的正确定见形成不良后果,施行人员负首要责任。
假如是详细施行人员提出了违背有关法规(含规章准则)的建议、做法,因为辅导人员轻信,赞同施行或许详细施行人员明知授命于辅导人员所施行的行为违背有关规章准则,但不向辅导者反映,仍然持续施行而形成不良成果的,则详细施行人员和辅导人员都要负直接责任。
(5)要辨明责任规模与直接责任的联系。假如事端责任不属责任人法定责任或特定责任规模,责任人对其不良后果不负直接责任。假如分工不清、责任不清,又无详细准则规则,则以其实际工作规模和公认的责任作为确定责任的根据。如无特殊需要责任人无故私行逾越责任规模,形成事端的,也应追究责任。
《医疗事端处理方法》第二十一条规则,对形成医疗技能事端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责令其作出书面查看,吸取教训,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者应按照《方法》第二十条规则,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所说情节严重首要是指事端发作尽管归于技能过错为首要原因,但其间责任要素仍然占有不行忽视的位置。或事端发作后,不能以病员安危为重,敏捷采纳决断方法进行弥补,而是患得患失,妄图藏匿或推托责任的。
参照《方法》第二十二条规则,对未经单位赞同或认可,从事业余的有偿治疗护理活动而形成病员不良后果的,其善后处理由自己担任。假如在非责任规模和责任岗位,包含业余或离退休人员,无偿为人民群众进行治疗护理活动,或于紧迫状况下抢救危重病员而发作失误形成不良后果的,一般不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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