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革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劳作者要求持续实行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持续实行;劳作者不要求持续实行劳作合同或许劳作合同现已不能持续实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则付出
补偿金。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违法革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法令结果的规则
为维护劳作者的合法权益,劳作合同法对用人单位革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作了清晰的规则,这些规则都是强制性规则,用人单位不得违背,假如违背了,将承当相应的法令结果。
所谓“违背本法规则”,是指违背劳作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等规则。详细景象包含不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单独革除的、革除时没有实行法定责任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停止的等。
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革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的,首先要维护劳作者的合法劳作权益,使劳作联系“恢复原状”,不能让用人单位从违法行为中获益。一起考虑到实际情况,应尊重劳作者有关是否持续劳作合同的挑选。因而,假如劳作者权衡利弊后,要求持续实行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持续实行劳作合同;假如劳作者以为持续实行劳作合同实际困难太大,不要求持续实行劳作合同的,劳作合同能够革除或许停止,一起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付出补偿金。关于补偿金规范,劳作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则为经济补偿规范的二倍。
别的,在有的情况下,劳作合同客观上现已不能持续实行了,如原用人单位现已搬家外地、原作业部分现已被吊销等,此刻即便劳作者想持续劳作合同也无法持续,因而,在用人单位付出经济补偿金后,劳作合同革除或许停止。为避免用人单位从违法革除或许停止中获益,实践部分应对“劳作合同现已不能持续实行”作限制性解说,不能作广泛了解。经济补偿与经济补偿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用人单位付出经济补偿不能革除其依法付出经济补偿的法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