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发现隐瞒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10 08:15浏览量:514
离婚协议中的产业、子女抚育部分仅表现协议两边的毅力,婚姻挂号机关对此不予检查或仅作肤浅之方式检查,故该部分未得国家公权力认可,当事人过后有贰言乃至反悔的,仍应享有诉权,至于实体上能否胜诉则另当别论。所以,即便是在协议中已有过约好的产业,嗣后发作胶葛的,也应作为夫妻挂号离婚后的产业胶葛,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在详细处理过程中:又会呈现三种景象:漏分;反悔;非实在毅力的协议
关于漏分产业比较简单处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协议离婚并发现有漏分产业现实后的两年内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依照婚姻法的夫妻产业准则来处理就能够让当事人得到比较公正、抱负的成果。重点是反悔和非实在毅力的离婚协议所引发的产业争议,主要是指一方在钳制、诈骗等情况下签定的离婚协议。
关于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需求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诉讼恳求,可是法院在审理后假如未发现缔结产业切割协议时存在诈骗、钳制等景象的,就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恳求。所以当事人一旦签定离婚协议并处理挂号手续后,假如想改动离婚协议中有关产业切割的内容,就必须把握对方钳制、诈骗的根据,不然败诉。
第二大类:诉讼离婚后产业胶葛的处理
从最高院《民事案子案由规则》中进行剖析,在此规则中列有“夫妻挂号离婚后产业胶葛”而无“夫妻判定离婚后产业胶葛”,此为何因?莫非判定离婚后就没有未审或漏审漏判之产业需求切割?当然不是。所以很明显,最高法院这样规则的意图在于:当事人对既判力所及的产业仍有争议的,已无诉权,以保护判定的严肃性。就是说,假如在法院的收效法律文书(判定书、调解书、裁定书)中现已触及的产业,当事人无论怎么也不得就此再次向法院提起再次切割的要求。
假如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疏忽了部分产业,或许因某种原因漏判、漏审了部分产业,该怎么处理呢?应当别离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一、一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共同产业,或假造债款妄图侵吞另一方产业的产业
我国婚姻法规则:切割夫妻共同产业时,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共同产业或假造债款的一方,能够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共同产业。
二、离婚时是公有房子或产权不充分,法院没有作出处理,离婚后,一方获得产权而引发的争议
关于这种问题,最高院司法解说规则:“离婚时两边对没有获得所有权或许没有获得彻底所有权的房子有争议且洽谈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定房子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定由当事人运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则的房子获得彻底所有权后,有争议的,能够另行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假如两边离婚时现已将现有房子情况向法院作出了陈说,日后获得产权后问题就比较简单处理。可是假如审理时当事人因种种原因而没有向法院做出陈说,法院也没有就此问题做出裁判,一旦日后一方当事人获得产权,又该怎么应对呢?此问题现在呈现较少,而且争议较大,在尊重当事人产业权的情况下,根据公正准则,对此问题作出处理。
三、有部分当事人在离婚案子的审理过程中,现已对部分严重产业达到一致意见,出于节约诉讼费用的视点,两边都会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成心隐秘一些严重产业。
这种情况下,法院只能就已查明产业作出裁判,这就为当事人过后就未触及产业发作争议埋下伏笔。一旦一方不恪守所谓的协议,会给对方带来无尽的烦恼。
处理对策:首要,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不应当为了审理戋戋的诉讼费用而成心漏报部分产业。这种行为其实危险相当大,稍有不小心,往往会给对方以“离婚时躲藏、搬运产业”为由提申述讼,其成果往往十分晦气。
其次,假如真的是经济严重、为了节约诉讼费用,两边庭外达到协议,应当采纳书面协议的方式。即便对方在过后提申述讼,此书面协议也能够对立其诉讼恳求。
现在有一些法院对在申述后,审理过程中查明添加的产业往往不再收取诉讼费用。例如: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在庭审笔录中会作出记载,但很少要求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用。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离婚时,一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共同产业,或假造债款妄图侵吞另一方产业的,切割夫妻共同产业时,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共同产业或假造债款的一方,能够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共同产业。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又对此有进一步规则,其第三十一条规则: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共同产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核算。
关于精力危害的规则,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恳求危害补偿
(一)重婚的;
(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三)施行家庭暴力的;
(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二十八条对此条解说为: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危害补偿”,包含物质危害补偿和精力危害补偿。触及精力危害补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说》的有关规则。
至于协议离婚后可否提起补偿要求,解说(一)并未提及,但后来又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其第二十七条规则:当事人在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危害补偿恳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现已清晰表明抛弃该项恳求,或许在处理离婚挂号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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