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的定义与重组方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5 08:41浏览量:1644

[例题考点提示]
债款重组的界说和重组方法。
[经典例题]
正保公司2007年头销售给乙公司一批产品,产品不含税价格为2000万,增值税率为17%,依照合同规则,乙企业应于2007年4月1日前归还货款。因为乙企业发作严峻财政困难,无法依照合同规则的期限归还债款。通过两边协议于7月1日债款重组。债款重组协议规则:
(1)正保公司赞同乙公司用现金归还840万元,以公允价值为1500万的丙公司长时间股权出资赔偿债款,请问是否归于债款重组。
(2)假如正保公司之前对该项应收债款计提了340万坏账预备,债款重组协议规则:乙公司以1000万现金归还债款,公允价值为800万的固定财物归还剩下金钱,请问正保公司应该承认的债款重组丢失为多少?
[例题答案]
(1)不归于债款重组,债款人没有作出本质性的退让。
(2)正保公司应该承认的债款重组丢失=2340-340-1000-800=200
[例题总结与延伸]
债款重组新原则中规则的一个重要的改变便是着重债款人做出退让:做出退让的方法包含:减免本金或许利息、下降利率等。不管是何种方法的债款重组都要遵从这个退让的基本条件。而旧原则中则是着重一个非钱银性财物清场债款的问题,也便是说即便债款人没有做出退让,只要是债款人可以悉数或许部分以非钱银性财物清偿债款的,那么就可以确定为债款重组。
其实关于非钱银性财物来说,因为存在变现才能弱的缺陷,债款人承受平等价值的非钱银性财物其实现已承受了流动性危险,可以以为现已做出了退让。但是在管帐确定上,是不考虑这个流动性危险的,咱们假定商场是有用的,公允价值的存在代表了非钱银性财物可以随时以公允价值变现,那么也不存在所谓的流动性危险。其实管帐的这个确定和实践是有距离的。即便是真实的商场经济条件下,任何的非钱银性财物都是有流动性危险的。
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新原则更着重债款人做出本质性的退让,而所谓单纯以非钱银性财物来作为首要判别条件的方法现已不适用了。
[知识点了解与总结]
1、债款重组的界说:债款重组是债款人发作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债款人依照其与债款人达到的协议或许法院的裁决做出退让的事项。这儿着重的是一个本质的退让,包含本金的减免或许是利息的减免,下降债款人的利息率等等。这个和旧原则的规则是有收支的:旧原则一个首要的判别条件是以非钱银性财物来清偿债款的问题,没有本质上涉及到债款人退让的问题。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