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我国刑法中所提到的减刑,主要为了缩短自由刑的执行期限,但与其他刑罚执行中的减轻制度得以区分。
数罪并罚对减刑有什么影响
按照总刑期确定减刑最大幅度。不管有几项犯罪罪名,数罪并罚对减刑的影响,就是减刑的最高年限都是以总刑期的长短确定减刑最大幅度。拘役、管制、有期徒刑不得超过原判总刑期的二分之一。
《刑法》对减刑幅度的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