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人身伤害事故赔付有什么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22 10:07浏览量:2587
根据《铁路旅客人身损伤及自带行李丢失事端处理方法》的有关规定,铁路旅客人身损伤事端赔付有必要遵从下列程序:
一、对伤亡旅客的补偿一般应当于医治完毕或尸身处理完毕后进行。由旅客或其继承人、代理人,代理人应当出具被代理人的书面授权书提出《铁路旅客人身损伤事端补偿要求书》,并出具医治医院的证明,作为事端处理站处理补偿、确认给付补偿金数额的根据。
二、 事端处理工作组接到《铁路旅客人身损伤事端补偿要求书》后,应当赶快与旅客或其继承人、代理人洽谈处理补偿。处理补偿应当编制《铁路旅客人身损伤事端终究处理协议书》,事端处理各方对协议书所载内容无异议后签字并加盖事端处理专用章后收效。一起,开具《铁路旅客人身损伤事端赔付通知书》,及时将补偿金、保险金支交给旅客或其继承人、代理人。
三、需向事端责任或发作单位转账时,由铁路分局财务部门开具《转账通知书》,连同《铁路旅客人身损伤事端终究处理协议书》转送事端责任或发作单位。事端责任或发作单位接到,《转账通知书》等材料后,应当于10日内将费用转拨事端处理分局;超越10日时,每超越1日,按敷衍费用的0.5%付出滞纳金。
四、事端檀卷一案一卷,由事端处理站、段保管,檀卷保存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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