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与从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01 08:36浏览量:348
依据两个或许多个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规范,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条件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隶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条件的合同。确保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平等相对于供给担保的告贷合同即为从合同。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条件的,故主合同的建立与效能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建立与效能。可是从合同的建立与效能不影响主合同的建立与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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