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及公安部发文:对醉驾嫌犯不得直接逮捕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07 05:59浏览量:1150
近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处理醉酒驾驭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定见》。依照定见,在住宅小区、停车场等地醉酒驾驭机动车构成风险驾驭罪。定见还确定了醉驾从重处理的八种景象,醉酒驾车血液酒精含量到达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将从重处理。
1怎么查验、确定醉酒驾驭?
被查现场喝酒狡赖仍需查酒驾
关于采纳何种办法查验违法嫌疑人醉酒驾驭的问题。依据规则,交通民警在查看中发现机动车驾驭人有酒后驾驭机动车嫌疑的,应当即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查验,对涉嫌醉酒驾驭机动车的应当当即提取血样,送交查验。《定见》规则,血液酒精含量查验判定定见是确定违法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也能够说是最首要的依据。
《定见》对躲避血液酒精含量查验的行为作了特别规则。
一是违法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查验,已到达《定见》规则的醉酒规范,却在抽取血样前逃脱的,能够以呼气酒精含量查验成果作为确定其醉酒的依据。
二是违法嫌疑人为躲避法令追查,在呼气酒精含量查验或许抽取血样前又喝酒的,以其喝酒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查验成果作为确定其是否醉酒的依据。假如血液酒精含量到达80毫克/100毫升以上,应当确定为醉酒。
2醉驾行为怎么界定?
小区内醉驾构成风险驾驭罪
《定见》对“醉酒”的确定沿用了《车辆驾驭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查验》关于“醉酒后驾车”的规则,即车辆驾驭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到达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归于醉酒驾驭。
关于“路途”、“机动车”的确定,适用路途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则。需求着重的是,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学校、住宅小区等单位统辖规模内的路段、停车场,若相关单位答应社会机动车通行,依据路途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则,亦归于“路途”规模,在这些当地醉酒驾驭机动车的,构成风险驾驭罪。
3对醉驾有哪些从重处分情节?
躲避警方查看将从重处分
《定见》从醉酒驾驭的结果、醉酒驾驭行为的风险性、行为人的片面恶性等方面,规则了八种从重处分的景象。
详细包含:形成交通事端且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或许形成交通事端后逃逸,没有构成其他违法的;
血液酒精含量到达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驭的;
驾驭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有严峻超员、超载或许超速驾驭,无驾驭资历驾驭机动车,运用假造或许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峻违背路途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躲避公安机关依法查看,或许回绝、阻止公安机关依法查看没有构成其他违法的;
曾因酒后驾驭机动车受过行政处分或许刑事追查的,以及其他能够从重处分的景象。
4对醉驾司机采纳哪些强制办法?
对醉驾疑犯不得直接拘捕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对或许判处徒刑以上惩罚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采纳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避免社会风险性的,才干予以拘捕。
而风险驾驭罪的法定刑为拘役,故对醉酒驾驭机动车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能够采纳拘留或许取保候审办法,但不得直接采纳拘捕办法。只要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违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则,情节严峻的,才可依法予以拘捕。假如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逃脱,能够依照有关程序进行追逃抓捕,不会轻纵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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