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及外包劳务合同处理制度
一、工程分包合同和外包劳务合同总称为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由项目本钱司理和分包单位洽谈拟定,经项目司理审阅赞同后,两边正式签定。
二、项目挑选分包单位应遵从公司《程序文件》的相关规则,再挑选时需进行投标作业。分包商的挑选,合同的签定履行《北京中铁建筑工程公司合同处理方法
实施细则合同鉴定方法》及《项目部合同鉴定及处理细则》。
三、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含以下几方面:
1、清晰工程称号、施工地址、分包工程项目及规模、工程造价、施工期限及其他两边以为应清晰的事项。
2、总包单位的主要职责:
A、安排查看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安排规划(或施工方案),安排施工方案和归纳进展方案,安排分包单位合作总包进行施工。
B、向分报单位供给有关施工图纸和技术材料;审阅并签定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图预算;对分包工程的进展、工程质量进行查看监督。
C、为分包单位创造条件:做好分包单位需用的施工现场的场所平坦;铲除地上地下障碍物、接通分包单位施工用的水源、电源;修通路途;铺设塔吊路基;供给材料设备堆积场所;疏通现场积水;装置夜间施工照明等。
D、担任处理拨款签证和竣工检验手续。
3、分包单位的主要职责:
A、参加总包安排的编制施工安排规划(或施工方案)和归纳进展方案的作业,编制分包工程施工安排规划(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图预算,送总包单位审阅签认。
B、按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展方案安排施工。
C、严厉做好施工记载。工程竣工后,及时将有关技术材料按规则退还给有关方面。
D、合作总包向建设单位处理竣工检验及移送手续。
4、使命规模及施工职责区分。
5、施工技术材料处理:包含总包应向分包单位供给的文件和分包应向总包供给的材料两部分。
6、预结算及工程款拨付方法:
A、施工图预算编完后,送交总包单位审阅。审定后的工程预算造价,作为总分包单位签定合同的工程造价。
B、工程款拨付的规则。
C、工程竣工并经总包(或建设单位)检验后,两边及时处理竣工结算,详细要求可在总分包合同中规则。
7、规划改变及经济职责:
A、但凡因为建设单位的职责形成的规划改变,影响分包工程乃至总包工程正常施工导致工程罢工时,应由建设单位担任
补偿其悉数丢失,影响工期的,工期应呼应顺延。
B、因为总包单位职责而形成分包工程须改变规划时,有必要征得规划单位赞同,并办妥恰谈手续。若因此而影响分包工程正常施工或导致罢工的,由总包单位担任补偿经济丢失。工期相应顺延。
C、凡因分包单位职责影响总包正常施工乃至导致总包罢工时,其经济丢失由分包单位担任补偿,工期不得顺延。
8、工程质量及竣工检验:
A、工程质量检验规范: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国家颁布的施工及检验规范和质量检验鉴定规范为根据,如两者或三者之间的要求有矛盾时,以施工图规划要求为准。
B、荫蔽工程检验:分包单位应于检验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告诉总包单位(装置工程还需由总包单位告诉建设单位)到现场查看,经查看合格后,一起处理荫蔽工程检验手续。
C、设备装置工程中,凡需由总包单位在施工中预留的各种孔、洞、沟、槽或预埋铁件等,如果在土建施工图纸上有注明的,由总包单位担任预留埋设。分包单位如需在已作完的土建工程上打眼凿洞时,一概有必要经过总包单位赞同,并担任确保土建工程的结构和装饰质
量。若有损坏,有必要承当悉数职责。总分包在施工中应彼此留意维护制品,如施工中损坏制品时,所需全部修补费用由职责一方承当。
D、竣工检验:分包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前10天向总包单位提出书面的"竣工检验告诉"(装置工程还需由总包单位告诉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应如期安排检验。检验合格后,两方或三方应及时办妥"工程竣工检验证明书"。在竣工检验时,如发现工程质量有不契合检验规范者,归于分包职责形成的,分包应在商定的期限内担任修完,待契合检验规范后,再进行处理检验手续。检验完后,交给总包担任保管。
9、总包在施工现场应给分包供给食宿和出产设备的便利。
10、奖赏与罚款应清晰规则,总包分包在工期和质量方面各自承当的职责,并规则针对职责所进行奖惩的详细数额。
11、裁定:总分包合同在签定和履行过程中发作争议时,两边应洽谈处理,洽谈无效时,可报北京市主管部门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