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以
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为主体的知识产权法令体系中,针对侵权行为,首要规则了中止危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补偿丢失等职责方式。违法性是侵权行为的仅有构成要件,但不同的职责方式则在违法性的条件之下,还有各自不同的构成要件。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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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职责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首要有中止危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补偿丢失等职责方式。
网友咨询:知识产权侵权职责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晋城律师为你解说:
在我国以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为主体的知识产权法令体系中,针对侵权行为,首要规则了中止危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补偿丢失等职责方式。依据前文所述,违法性是侵权行为的仅有构成要件,但不同的职责方式则在违法性的条件之下,还有各自不同的构成要件。下面别离做扼要剖析。
1、中止危害。只需构成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即一起构成中止危害的民事职责,在这儿,侵权行为和侵权职责的构成要件相同。此外,我国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都别离对即发侵权做出了相似的规则:当权力人或许好坏关系人有依据证明别人行将施行侵略其知识产权的行为,如不及时阻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遭到难以补偿的危害的,能够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请求采纳责令中止有关行为和产业保全的办法。对权力人来说,这相似于物权请求权中的波折避免请求权,对义务人来说,则只需其行为具有违法性即构成侵权,即应承当中止危害的民事职责。
2、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现在的立法上,只需著作权法规则了这两种职责方式,并且对其构成要件没有明确规则,好像能够以为只需构成侵略著作权就要承当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民事职责。在笔者看来,现在的立法至少存在以下遗漏:
榜首,关于消除影响。现实上,不仅在著作权法,并且在商标法、专利法范畴,也存在因侵权行为对权力人形成不良影响的问题,如对商誉的损坏、对顾客的误导等。我国专利法第59条规则:“冒充别人专利的,除依法承当民事职责外,由办理专利作业的部分责令改正并予布告”,我了解,这儿规则的由办理专利部分进行的“布告”,在性质上当然是一种行政处罚办法,但其意图却是消除影响,毫无疑问是应该由侵权人来承当的一种民事职责。关于消除影响这一职责方式的要件,笔者以为除行为的违法性外,还应当包含在客观上形成了不良影响,以及侵权行为与不良影响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第二,关于赔礼道歉。毫无疑问,这一职责方式存在的依据是对人身权益维护的需求。咱们知道,在知识产权中除商标权没有人身性权力外,著作权、专利权都包含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包含宣布权、
署名权、修改权和维护著作完好权。专利人身权尽管法令没有明文规则,但在第三章“专利的请求”中规则专利请求应写明“发明人或许设计人的名字”,现实上承认了发明人或许设计人的署名权,这一权力毫无疑问也应当遭到法令维护,因此存在适用赔礼道歉这种职责方式的空间。其构成要件中,除行为的违法性外,还应当包含行为人的片面差错。这是由于只需考虑到行为人的片面因素,才有在法令上对其进行价值判别的含义和条件,离开了这个条件,全部判别都只能是现实判别而非价值判别。易言之,只需行为人片面上具有差错,法令使其承当赔礼道歉的民事职责,才具有否定性点评的含义,才干到达防备危害而不仅仅是添补危害的意图。反之,假如仅是为了添补危害,那么中止危害、补偿丢失等职责方式足矣。
3、补偿丢失。《专利法》第60条规则:“侵略专利权的补偿数额,按照权力人因被侵权所遭到的丢失或许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认;被侵权人的丢失或许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认的,参照该专利答应运用费的倍数合理确认。”第63条第2款规则:“为生产经营意图运用或许出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答应而制作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许按照专利办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历的,不承当补偿职责。”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则:“侵略
商标专用权的补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许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遭到的丢失,包含被侵权人为阻止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合理开支。”第3款规则:“出售不知道是侵略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能证明该产品是自己合法获得的并阐明提供者的,不承当补偿职责。”据此能够看出,补偿丢失适用的是差错职责准则,其构成要件是完好的“四要件”,即:危害现实、片面差错、行为的违法性以及行为与危害现实之间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