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继续履行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25 14:58浏览量:2171
在实践社会中,咱们了解到在某些状况下,法令并不要求违约方负持续实行职责,而只要求违约方承当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职责,在这种状况下,只能按法令规则确认职责而不适用持续实行。对此,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有关哪些状况可持续实行合同,什么是持续实行。
一、什么状况下可持续实行合同
根据合同法规则,持续实行的适用除有违约行为外,还应具有以下条件:
1、持续实行有必要或许
持续实行是按合同约好的标的实行,只要在合同有持续实行的或许时,违约方才干承当持续实行的职责。在某些状况下,法令并不要求违约方负持续实行职责,而只要求违约方承当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职责,在这种状况下,只能按法令规则确认职责而不适用持续实行。实践实行与特别法相冲突时,也不适用持续实行。关于天然债款在当事人违约后发作合同实行不能时,因违约方现已没有实行合同的才能,也不能让违约方承当持续实行的职责,只能采纳其他补救办法。
2、持续实行存在必要
因为持续实行仅仅违约的一种补救办法,而不是惩罚性办法,债务人是否要求违约方持续实行以及违约方应否持续实行都应考虑其经济合理性。根据合同法规则,持续实行是否必要是以实行费用为规范来判别的,持续实行费用过高,必然损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就不能适用持续实行的职责方式。
3、债款标的适于强制实行
只要在合同约好的标的适于强制实行时,才适宜追查违约方持续实行的职责。假如当事人约好的合同标的不适于强制实行的,如委托合同等因信任对方的特别技术、业务水平、品德品质而缔结的合同,因其严厉的人身性质,实践实行有悖于合同的性质,因此不得适用持续实行。关于供给劳务的合同,也不得以实行合同债款为由强令债款人供给劳务。
4、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恳求持续实行
是否要求债款人承当持续实行职责是债务人的一项权力,别人不能逼迫。但债务人要求违约方持续实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不然,债务人即损失恳求违约方持续实行合同的权力。合同法将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实行,作为持续实行的在外条件加以规则,首要是为了促进债务人及时行使持续实行的权力,以安稳当事人之间的联系,维护违约方的利益。
二、什么是持续实行
持续实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职责或实行合同职责不符合约好时,违约方应当承当的按合同的约好实行合同的职责。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持续实行合同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合同法将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实行,作为持续实行的在外条件加以规则,首要是为了促进债务人及时行使持续实行的权力,以安稳当事人之间的联系,维护违约方的利益。假如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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