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的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27 11:43浏览量:2630
(一)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子权属挂号管理办法》、《承继法》。(二)处理承继房子的《房子所有权证》须提交的材料:1、原《房子所有权证》(含共有证)或解放后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地产契证;2、国有土地运用证复印件或土地运用缴费证;3、没有收取产权证的,需到市政局档案科出具历年房子普查材料,并提交该房子的规划答应材料(含报建批阅单、红线图等); 4、派出所出具的门牌证明; 5、公证处出具的遗产承继文书,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书、调解书;6、如托付别人处理并收取产权证的,需提交已公证收效的托付书;7、请求产权挂号的陈述及请求人的身份证明;8、由自治区建设厅、测绘局核发具有房产测绘资历的单位测绘的房子分户图和分幅图。(交件时未测绘的,可一起处理托付测绘手续)。(三)请带上述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请求挂号。(四)按收件收据的领证日期及要求,及时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交费、领证。办证阐明:办证许诺时刻,材料齐全,从受理收件之日算起,25个工作日完结。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