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言是许多家庭为了防止亲属为了承继产业而相互损伤的一种产业承继方法。立遗言人在世时就将自己所具有的产业经过立遗言的方法进行公平的分配,这样就可以防止受承继人因产业而相互伤了和气。那么,假如咱们所立遗言部分无效,那是不是一切内容都无效呢?
听讼网为此收集了下列材料。
公证遗言部分无效,遗言就无效了吗
遗言在部分无效的状况下,并不影响遗言其他有用部分的效能,有用部分依照遗言规则的承继,无效部分依照法定承继处理。假如遗言悉数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承继处理。
一、遗言无效的景象
(1)遗言人是不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言内容不是立遗言人的实在意思标明。
(3)因为遗言承继人的原因导致遗言无效。遗言承继人损失承继权的、抛弃承继权、先于被承继人而逝世的。当然,严格来说,这3种状况应是遗言内容无法完成,并不是遗言无效。可是,咱们看到这3种状况和遗言无效的法令结果相同,在这里也把它归类于遗言无效。
(4)遗言内容触及到被处置过或无权处置的产业。
(5)遗言违背法令强制性抚育责任。
(6)遗言方法不合法导致的遗言彻底失效。
(7)遗言承继、遗赠和遗赠抚育协议间抵触形成遗言无效。
(8)立遗言人标明对产业的处理方法,但却在逝世前,未清偿立遗言人的悉数债款,那么,其遗产在清偿悉数债款后,有或许变成了负资产,这种状况下,遗言指定的承继人,却承继不到任何资产,那么,这份遗言便是事实上的无效遗言。
(9)遗言的内容含糊不清或自相矛盾,或许遗言所附的条件底子不或许完成,这种遗言无效。
二、遗言不发生履行效能的法定景象一般如下:
1、遗言人还健在,遗言没有收效;
2、遗言人逝世前撤销了本来所立遗言;
3、遗言自身不合法:
①遗言内容不是遗言人的实在志愿;
②遗言人立遗言时不是具有民事行事能力人,即立遗言时脑筋不清醒;
③遗言中触及的产业不归于遗言人个人合法产业;
④没有为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日子来源的承继人保存必要的承继比例;
⑤若需要见证人的遗言,见证人资历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第十八条规则,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
(2)承继人、受遗赠人;
(3)与承继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⑥当立有多份遗言时,最终公证遗言有用,归于其它遗言的均无效;若没有公证遗言的,最终所立遗言有用,之前所立遗言无效;
⑦遗言的方法要件不符合法令规则,比方代书遗言,遗言人没有亲笔签名;不符合立口头遗言的景象等。
遗言是现代社会许多家庭都会挑选的一种分配产业的方法。可是咱们在立遗言时一定要保证它的有用性,不要呈现某些不实行为而导致所立遗言并不具有法令效能。而咱们的承继人在承继遗言时应当了解所立遗言的心意,不该因自己没有得到自己所想而消沉。在往后的日子中若您有关于法令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
听讼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