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夫妻忠诚协议
甲方:老公: ,男,住
身份证号码: 。
乙方:妻子: ,女,住
身份证号码: 。
甲方、乙方系夫妻联系,为了一起保护杰出、调和的
婚姻联系,甲乙两边在公正、自愿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法令、法规的规则,经洽谈一致,签定本协议,以资一起信守实行。
第一条甲乙两边应当相互忠诚,相互尊重,在家庭生活中相互帮助,一起保护相等、友善、文明的家庭联系。
第二条 甲乙两边不得无故封闭手机或是不接听一方的电话,但能证明因为作业原因或是其他原因在外,一方发作封闭手机或是不接听另一方的电话的景象后,封闭手机或是不接听电话一方必须在发现发作相关景象后3小时内向另一方阐明(阐明方法包含电话、短信、留言等),两边应在每天上午7点至晚上11点期间尽量坚持手机随身携带并使手机处于开机状况。
第三条 甲乙两边许诺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隔绝与婚外异性频频联络但能证明是作业原因在外(联络方法不限,包含但不限于:碰头、电话、短信、邮件、信件、QQ等)。
第四条 甲乙两边许诺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每晚11点之前回到家中,如一方因作业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晚上11点之前无法回到家中,一方应及时告诉另一方并阐明状况(阐明方法包含电话、短信、留言等)。
第五条 甲乙两边中任何一方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有不正当男女联系的,过错方自愿抛弃包含房子、车子、其他债款在内的夫妻一起财产,婚姻联系存续期间的一起债款由过错方承当。
第六条 甲乙两边许诺不因婚后无子女作为吵架乃至离婚的托言。
第七条 如一方违背本协议的约好,应付出另一方精力
补偿金人民币 万元。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两边洽谈确认。
第九条 如实行本协议发作争议,洽谈处理,洽谈不成或不肯洽谈,经过本协议签定地法院诉讼处理。
第十条 本协议自两边签字之日起收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具有平等法令效力(注:每份两页,请逐页签字)。
第十二条 解说:本协议所称“频频联络”是指每日联络3次以上或单次联络超越5分钟;本协议所称“不正当男女联系”是指与婚外异性坚持暧昧联系、男女朋友联系、性联系等。
甲方:
乙方: 签定地:浙江湖州
签定时刻: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