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被解除合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29 11:33浏览量:1327
关于女人而言,上班合同期间怀孕是常有的工作。依照我国劳作合同法及其相关法令法规规则,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出产期间以及哺乳期间,其劳作权益是遭到法令维护的,用工单位不能够停止其劳作合同或是以任何理由与女职工免除其劳作合同。那么,假如在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免除合同犯法吗?听讼网小编来为您回答。
孕妈妈怀孕期间劳作合同到期被免除是不合法的
为了保证妇女的劳作权力,法令明文规则了对女人劳作权力的维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改变,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别的维护。依据《劳作合同法》规则,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有严峻违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峻渎职给用人单位形成严重危害;一起与其他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对完结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形成严峻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本身有严重差错的法定景象,用人单位不得免除劳作合同。不然,女职工能够据此向劳作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事宜。
此外,为避免用人单位变相危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别维护,《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特别规则,劳作合同期满,有《劳作合同法》规则景象之一的,劳作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景象消失时停止。假如单位不与劳作者续签,原劳作合同主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作合同履行,劳作者照样能够享遭到“三期”的特别待遇。
劳作合同到期,劳作者处于孕期、产期、一年哺乳期内的,单位应当续延(不是续签)原合同至劳作者一年哺乳期完毕停止,然后两边再决议是否续签合同,届时假如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依照劳作者在该单位工龄付出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假如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作合同到期单位直接停止合同是违法的,劳作者能够要求单位持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持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依照劳作者在该单位的工龄付出补偿金,在该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在该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二个月工资。
由此可见,公司女人职工在其“三期”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该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应当遭到法令的特别维护的,假如女职工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劳作合同在“三期”间到期的,用工单位应当续延期劳作合同至“三期”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免除其劳作合同。
从上面听讼网小编为我们介绍的关于孕妈妈怀孕期间劳作合同到期被免除是否合法的问题,信任我们都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当事人没有阐明是否续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免除劳作合同。不然,女职工能够据此向劳作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事宜。假如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令问题,请来电咨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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