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哪里负责医疗事故鉴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27 22:48浏览量: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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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哪里担任医疗事故判定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法令》
第十四条 发作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依照规则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陈述。
发作下列严重医疗过错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陈述:
(一)导致患者逝世或许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危害结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则的其他景象。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严重医疗过错行为的陈述或许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请求后,对需求进行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的,应当交由担任医疗事故技术判定作业的医学会安排判定;医患两边洽谈处理医疗事故争议,需求进行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的,由两边当事人一起托付担任医疗事故技术判定作业的医学会安排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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