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拖欠厂房租金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24 06:46浏览量:2260
承租人在租借厂房后,要按合同约好及时付租借金,不能拖欠,那么承租人拖欠厂房租金怎么办,关于承租人拖欠厂房租金的法令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承租人拖欠厂房租金的法令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承租人拖欠厂房租金怎么办
原告唐某诉称,2008年起,被告租借原告具有的坐落某市某区某镇某公路418号内1400平方米的厂房(以下简称涉讼房子),至2009年12月,被告拖欠租金139,912元(人民币,以下同),水电费34,185.37元。经原告屡次追讨,被告至今未付,故恳求判令被告当即付出房租139,912元,并付出违约金和补偿逾期付款经济丢失;判令被告付出水电费34,185.37元。
被告某五金出售有限公司辩称,因为原告所具有的租借房子没有产权证,两边缔结的租借合同为无效合同,故原告建议合同权力没有依据,且合同约好的逾期付款按月利率为1.5%核算,超越法令规则,故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
本院经审理查明如下现实,2008年始,被告租借运用原告的涉讼房子。2010年1月21日,原、被告签定《厂房租借合同》,约好,原告将涉讼房子租借给被告运用。房子租金每年为175,000元。租借期为6个月 ,即自2009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止。先付后用,签协议时一次性付清。如发作拖欠,被告应向原告付出拖欠款总额的1.5%逾期月息。拖欠超越二个月视为违约,原告可追查被告违约责任,并有权回收房子。合同还约好了其他权力和责任。
另查明,2007年11月21日,某市南汇区(现为某区)房子土地管理局某所向原告出具《证明》一份,载明为涉讼房子属原告一切。2010年头,原、被告经对账后,被告法定代表人某在欠付房租清单上予以签字和盖章,该清单列明晰被告至2009年12月31日止,累计拖欠原告房租为139,912元(已含1.5%逾期付款月息)。一起,被告还盖章承认至2009年12月3日止拖欠水电费累计34,185.37元(已含1.5%逾期付款月息)。
拖欠房租应付出违约金
审理中,原告改变诉讼恳求,要求被告付出拖欠的房租和逾期付款利息算计为139,912元;由被告付出以本金87,500元计,自2010年1月1日始至判定收效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的逾期付款利息;由被告付出至2009年12月3日止的水电费和逾期付款利息算计34,185.37元;由被告付出2009年12月4日始至2010年1月28日止的电费8,000元。被告则以为,利息约好过高,违背法令规则,不予认可;关于原告添加的电费8,000元,没有经被告承认,故不予认可。
本院以为,依法建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本案中,原、被告签定的《厂房租借合同》系两边实在意思表明,也没有违背法令、法规的禁止性规则,应属有用合同。被告运用涉讼房子,理应按约付租借金和水电费,并承当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因为原告对涉讼房子具有合法权源已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了证明予以确定,故被告以为因涉讼房子没有产权证,所签定的租借合同无效的定见,本院不予采信。
依据法令规则,当事人能够约好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违约状况向对方付出必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够约好因违约发生的丢失补偿的核算方法。本案中,两边在合同中进行逾期付款利息的约好,系对因被告违约发生的丢失补偿的核算方法,与法并无不合,核算规范也没有超越法令强制性规则,故被告理应承当。关于原告建议的2009年12月4日始至2010年1月28日止的电费8,000元,因没有依据予以佐证,被告亦否定,故本院不予支撑。据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榜首款,榜首百零七条,榜首百一十四条榜首款之规则,判定如下:
一、被告上海某五金出售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定收效之日起十日内付出原告唐某房子租金及逾期付款利息丢失,算计139,912元;
二、由被告上海某五金出售有限公司付出原告唐某以本金87,500元计,自2010年1月1日始至本判定收效之日止,按每月1。5%计的逾期付款利息;
三、由被告上海某五金出售有限公司付出原告唐某至2009年12月3日止的水电费和逾期付款利息,算计34,185。37元。
四、驳回原告唐某的其他诉讼恳求。
负有金钱给付责任的当事人如未按判定指定的期间实行给付责任,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则,加倍付出推迟实行期间的债款利息。
本案受理费3,871元,折半收取,计1,935.50元,诉讼保全费1,420元,算计3,355.50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上海某五金出售有限公司担负(于本判定收效之日起十日内交本院履行)。
归纳上面的介绍,承租人拖欠厂房租金要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承租人拖欠厂房租金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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