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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年度平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社厅) 您好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疫情期间 公司根据这个裁人

劳动争议山西省-太原市2020-02-12 16:43:05136*****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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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成静婷律师
    月帮助0
    山西盛道律师事务所
    你加上我微信,把整个文件给我发过来(一八六三六六九四七六零)
    回复于 2020-02-12 17:16:1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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