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恳请律师帮忙分析一下以下情况,作为劳动者需要怎么做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 1、入职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公司以不合理理由分别提出2次延长试用期,将原本6个月的试用期足足变成8个月 2、劳动者迫不得已和公司签署了延长试用期协议,而在延长的试用期期间,公司以各种理由、方式劝退劳动者或者逼迫(比如职场pua、压榨劳动力等)劳动者自动离职 以上同时发生的情况下,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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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1年7月入职中铁十七局到2020年11月离职,离职原因就是工资发放不及时,现在好几年过去了,今天刚听说我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离职补偿,现在还可以申请么,过了时效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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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于2025年7月份与目前就职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10月份出国,由于工资拖欠及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等问题,我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公司要求我赔偿出国期间的护照、签证、机票以及在国内的差旅费,我能否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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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十四天前入职安踏销售。让我买工服是2.5折。现在总让加班没有加班费。我不想干了会不会让我原价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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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三个月公司 公司未买社保 被迫离职 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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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 现在是2026年1月9号,2025年10月份的工资还不给发 闻就是等着 一直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