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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一个企业旗下的品牌做经理,每个月月休四天,但是从2020年3月份-8月份基本上每个月都只休息了两天,也没有补工资给我,跟公司人事反馈休假的事,回复的是公司制度规定欠休的要在三个月内休完,休不完的就充公,请问这有没有违反劳动法,如果以这个原因离职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补偿n+1个月的工资吗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1-03-09 21:47:0717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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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53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你好是违法的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回复于 2021-03-09 21:48:47 咨询他
  • 张丽凤律师
    月帮助3
    广西荔泉律师事务所
    可以的,有不清楚的可以点击我的头像选择电话咨询!
    回复于 2021-03-09 21:49:39 咨询他
  • 马华杰律师
    月帮助0
    广东顶泽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的。我是深圳律师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回复于 2021-03-09 21:50:38 咨询他
  • 毛高文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此种情况是可以的。
    回复于 2021-03-09 23:30:22 咨询他
  • 刘志涛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
    你好,违法。直接去劳监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1-03-10 10:54:5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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