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1年入职某事业单位,并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至今没再签订任何合同,但工资和保险都正常,前几天单位说有上面检查,要求我们和一家外包人才公司(档案存放点)补签合同。请问: 1.该事业单位行为是否违法 2.我现在未补签,劳动关系是否属于该事业单位 3.申请调解和仲裁可以的到什么补偿,有什么风险 4.如果和该人才公司补签合同,是否视同放弃了维权的权利,和在事业单位的工作 感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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