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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下午未请假,去医院产检,得知是宫外孕,需马上住院手术,5/26下午手术,5/30出院,5/31上班后补的调休,未批准,人事来询问,只告诉她是私事,6/1又来询问,被告知需要按旷工并记过,公司保留随时对我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并立马对我降职,后出具病历证明,要求撤销记过和降职,以及休流产假,期间公司要我写说明并告知是我的问题,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可以去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吗?

劳动争议江西省-赣州市2022-06-06 23:35:54138*****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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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潘国瑞律师
    月帮助0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是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的的
    回复于 2022-06-06 23:41:40 咨询他
  • 张国才律师
    月帮助0
    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你自己没请病假的问题所引起的,应该向公司说明情况就可以了,没有离职的必要。
    回复于 2022-06-06 23:42:14 咨询他
  • 李良律师
    月帮助9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
    你好,手术前没有电话告知单位人事或领导吗
    回复于 2022-06-06 23:49:5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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