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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2008年1月1日入职用人单位,年龄为39岁,工作至今,年龄54岁,期间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目前,用人单位以员工以过了退休年龄为由辞退。可否申请经济赔偿,以及主张社会保险赔偿

劳动争议山东省-泰安市2023-08-20 11:34:5915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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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87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进行赔偿。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8-20 16:38: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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