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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16我跟朋友一起在成都露天音乐公园做演唱会兼职保安,招人时,说工作时间为15:00-23:00,结果要求我们12:00就集合。在兼职期间,因自己拿出手机拍摄被提醒两次,约21:00左右,因朋友在我旁边舞动,被观众拍视频,连同一起被兼职领导带出现场,并被告知不予支付工资,当我向负责人询问其公司时,受到人身威胁,我跟朋友被其推搡,并被挑衅说“你是要找我麻烦吗”,请问负责人对于该事件的处理是否合法合规

劳动争议四川省-成都市2023-09-17 12:19:1019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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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昊律师
    月帮助10
    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
    您好,是否签了合同,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回复于 2023-09-17 12:35:53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3-09-17 12:39:04

      做兼职,就是微信找人直接去做,未签合同。重点是做安保,因被拍视频,就不被发工资。想麻烦吴律师根据工作时间,和因被观众拍视频不发工资,和推搡威胁进行分析

  • 梁晶律师
    月帮助28
    湖南人和(株洲)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应当向你支付劳务费呀
    回复于 2023-09-17 12:50:02 咨询他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208
    贵州优科律师事务所
    你好 劳务只要是付出了,且不存在重大过失的,雇主就应当支付相应的报酬。
    回复于 2023-09-17 12:51:01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3-09-17 12:52:08

      想问,做安保跟音乐舞动被拍视频算重大过失吗

    • 律师回复: 2023-09-17 12:53:43

      要与工作性质相吻合就不算重大过失,且不影响工作内容,并未造成损失,雇主就应当支付报酬。

  • 曾银律师
    月帮助0
    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
    可以直接起诉了,委托律师办理诉讼程序,可以点击我头像一对一咨询。
    回复于 2023-09-17 13:50: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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