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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常上班时间是下午13:00-21:00,那tr因为公司停电,收到领导指示要求我回家继续办公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是一名72岁的老人,我骑电动车他走路,天黑没路灯没有避让开,人去抢救后最后死亡,身上没有撞伤,脑袋磕地上了,我赔偿了33万,我一个月工资才三千多,十年不吃不喝才能赚到这些钱,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个情况是否可以找公司要求负担一部分责任,因为是公司要我回家办公,这是诱因,现在公司对此事不闻不问,想要律师帮忙看看该怎么解决,谢谢

劳动争议湖北省-咸宁市2023-12-03 21:48:05155*****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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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赵玉芬律师
    月帮助0
    吉林实正律师事务所
    不太好办,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能由单位承担的只有非自身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责,另外是本人受伤。这是法律特别规定。把别人撞伤的单位不承担责任。所以你这个很难让单位承担责任。
    回复于 2023-12-03 22:09:0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12-03 22:40:33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07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您是什么责任啊。
    回复于 2023-12-04 09:22:1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8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单位不需要赔偿,属于交通事故,需要自己承担
    回复于 2023-12-04 09:26:4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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