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区,公司安排我元旦节假日1.1号当天值班,公司不予三倍薪资,而是采用调休方式,此方案我并不认可,且我知悉法定假日必须支付三倍薪资,不得使用调休方案;但我当前并不想因为这件事和公司闹僵,怕老板后面给我穿小鞋或者针对我,我能否现在先按照公司要求的进行上班,然后保留1.1号当天打卡记录、1月份薪资条,然后在后续离职时再索要当时的加班薪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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