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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点:广州 2、事件:我在职公司,在我休假期间,聘请一个人接替岗位上班,然后这个人未经我的许可,使用我个人硬盘,查阅个人硬盘里的文件,并且存入了她的文件。并且我多次找过这个硬盘都一直找不到。直到我同事跟我说,他见过,然后我去问那个同事,她才给回我,还一副不情愿的样子。然后我查看硬盘,因为时间比较久,也不记得是否有丢失文件,但我发现这个硬盘存入了她的文件。这个硬盘她说他以为是公司资产,所以直接就用了。但是,这个硬盘是用我名字命名的,文件夹里也有多个我名字命名的文件。 3、需要了解:这个算侵犯我的个人隐私吗?如果算的话,我可以起诉她吗?应该怎么处理?

其他广东省-广州市2024-03-24 14:30:48159*****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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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609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那个硬盘是你的吗?如果是你个人的,那肯定是侵犯你的隐私。但是这个问题也要看对方是否是故意的,如果是故意的,那是侵犯你的意思,可以要求他赔礼道歉。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4-03-24 14:31:34 咨询他
  • 郝智毅律师
    月帮助0
    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
    如果造成经济损失可以起诉对方
    回复于 2024-03-24 14:44:32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88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侵犯了您的个人隐私,可以起诉。
    回复于 2024-03-24 15:07:4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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