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系统,工作期间一切履行公司管理制度,系统五一期间被黑客攻击,勒索钱财,公司是否可以向我追究赔偿责任
律师回复
-
李怀律师月帮助0人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合同约定:首先查看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职位描述中,是否有关于网络安全责任的具体条款。很多情况下,公司与负责网络安全的员工或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之间会有明确的责任分配协议,规定在特定安全事件发生时双方的责任界限。 尽职情况:如果您能够证明在工作期间已经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行业标准履行了所有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和维护工作,通常可以减轻或免除个人责任。这包括定期更新软件、安装安全补丁、进行安全审计、培训员工等。 事故调查:公司通常会对安全事件进行彻底调查,以确定攻击发生的根本原因。如果调查结果显示攻击是由于外部因素(如零日漏洞)或不可抗力导致,而非个人失职,则个人责任的可能性较低。 法律法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公司网络被黑并非由于个人的疏忽或故意行为,而是黑客的非法行为,个人通常不会被追究赔偿责任。但若存在严重失职,如忽视已知的安全漏洞,未能执行基本的安全规程,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回复于 2024-05-06 10:44:23 咨询他
热门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
公司在试用期劝退我,协商解除赔付我半个月工资,我要求公司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协商不一致后,公司以调店很远的距离要我调店,我发了拒绝调店通知书,半个月后公司以我不去新岗位上班为由直开除我,发了解除通知书。 请问我可以主张公司违法辞退2n赔付吗
-
竞业禁止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有区别吗?应聘私立学校让签竞业禁止协议,只查到了主动辞职会触发协议,那如果是被学校辞退的话协议也会自动生效嘛?
-
你好律师,我家里人在花山一家餐厅打工,上菜时因为厨房门口台阶滑(之前也有员工摔倒过)摔断胳膊,她年纪已经58岁,没有签订合同,没有缴纳社保医保,有餐厅对公的工资流水,工作服。我们现在能走工伤吗
-
原属A公司,以帮忙名义转调关系到B公司并告知可随时返回原属公司。因B公司工作安排等原因,双方沟通后,决定结束B公司短期工作,返回A公司。后得知两次关系返回申请均被A公司以司内无岗位、业务不景气等原因驳回,并告知当初随时可返回是本人理解错误。B公司也以业务不景气等原因暗示本人与A公司沟通协调。(均不想承担支出费用:社保)。C公司(A、B上级单位)协调告知本人两个方案:一、本人不愿意留在B公司,协商解除;二、与B公司沟通,在B公司给予项目工作期间安排考核(具体内容均未告知),若B公司不满意,解除劳动关系。想询问两个方案均不选择的情况下,以被迫离职通知书是否可以合理的解决并且得到赔偿,该如何写明
-
工作期间得脑出血,工厂不肯出钱,出事之前工厂不买社保,这种情况能不能起诉工厂要求负责全部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