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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工作7年,24年2月2日放假到2月17结束。我24年2月12生孩子,法律规定的产假158天,只给3个月,并且产假开始时间按照2月2日开始计算。怀孕期间让所有员工签霸王条款“产假3个月不能按时回岗算自动离职”,现在被迫向单位辞职,和单位协商领取失业保险,单位不同意。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山东省-潍坊市2024-05-15 22:26:1615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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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吕洁洁律师
    月帮助1
    北京市京师(潍坊)律师事务所
    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回复于 2024-05-15 22:27:49 咨询他
  • 郝智毅律师
    月帮助0
    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5-15 22:42:1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45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5-16 08:20:5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54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5-16 11:25:16 咨询他
  • 徐昌杰律师
    月帮助0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你好,我是潍坊徐律师,可以仲裁
    回复于 2024-05-27 17:33:5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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