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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对在部规5号实施之后发生的超过3年(含3年)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由转出地按照部规5号有关规定向转入地提供相关法律文书。相关法律文书是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在履行各自法定职责过程中形成且产生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不得通过事后补办的方式开具。转出地和转入地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审核相关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核对参保人员缴费及转移信息 你好,请问上边这种法律文书如何开?

劳动争议广东省-佛山市2024-05-17 17:54:0418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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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20
    河南乾川律师事务所
    这种文书需要转出地社保局出具
    回复于 2024-05-17 17:55:5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18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提供判决书或裁决书或相关决定书,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5-17 19:22:51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那你联系我 ,帮你处理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4-05-17 23:01:1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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