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您好,目前是一名国企员工,每月薪资2600元,岗位是产品运营。 公司领导将大量数据工作交由我来完成,经常性加班到晚11点下班,且以性格内向不能胜任为由,将原本应在我职责范围内的产品运营工作交由新入职关系户,非产品运营岗,无相关工作经验,本人认为此份工作薪资较低,且不能从事约定职位,且需要做大量不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可能是隐性调岗),想要申请离职, 问题1本人目前有130小时因加班产生的调休时间,是否可以抵扣离职交接的1个月时间。 问题2如本人提出离职后,提供交接材料,马上离开,是否存在违约。

劳动争议山东省-青岛市2024-06-11 21:36:17158*****051

分享

律师回复

  • 谭军律师
    月帮助9
    重庆扬义律师事务所
    你好!是可以这样折抵的,如果不同意折抵,那么你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原则上你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这样离开是不存在违约的。
    回复于 2024-06-11 22:45:13 咨询他
  • 李阳律师
    月帮助4
    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
    ①是不可以抵扣的②存在违约(具体看你和单位之间的合同)或者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回复于 2024-06-11 23:00:13 咨询他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180
    贵州优科律师事务所
    一般需要提前30天提出离职,并交接好相应的工作
    回复于 2024-06-11 23:01:5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6-12 18:30:57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